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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相长 全心演绎民法学魅力——记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获得者张玉东
作者:陈静 黄继雨     日期:2022-05-06     来源:新闻中心     阅读:

张玉东,男,1981年10月生,辽宁海城人,法学博士,tyc1286太阳集团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中欧侵权法研究院执行院长,tyc1286太阳集团民商法国家级教学团队主要成员,获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


让学生爱上民法学

张玉东2010年7月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毕业后,首先想到的就是回烟大任教。“我硕士就读于烟大,对烟大有着很强的归属感,敬爱的老师、熟悉的环境、美好的回忆……烟大对我有着独特的吸引力。”12年间,张玉东深耕课堂,讲授《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他十分重视对所授内容深浅程度的把握。“授课内容既不能太深、也不能太浅,要根据学生对既有知识的掌握程度和新知识的接受程度而定。”张玉东表示,教学内容不宜讲得太晦涩,老师总想将自己知道的东西全都教给学生,但教学效果并不好。相反,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教学内容局限于教材上,学生对知识点浅尝辄止,无法形成智识上的挑战,其对授课内容也会逐渐失去兴趣。

“讲授拓展哪些知识点”是张玉东上课前重点思考的问题。一个班级内的学生,对知识的接受程度和理解能力参差不齐,张玉东就以中等水平的学生为标准来确定自己的授课内容。对于学得比较好的同学,张玉东会引导他们阅读一些有难度的教材、著作或文章,以满足他们的求知欲;对于学得不太好的同学,则会鼓励他们先把基础打牢,为以后的学习做准备。

张玉东的课上时常会传来笑声,他不断抛出问题,让学生真正融入课堂。“例如,甲同学约乙同学到烟台山附近的饭店去吃饭,结果乙去了,甲没去。此时,乙能否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这顿饭没吃到,乙能否要求甲支付到烟台山的打车费用?如果甲只是因为忘记了没有去,或者甲故意没有去,对于乙的请求是否会有影响?”“例如,大家最近都在看一部网剧,而我也看了,里面可能有些例子就是与所要讲授的知识点相关的,那么将这些例子拿出来讨论,大家会更感兴趣,会觉得更有意思。”在张玉东的课堂上,鲜活生动的案例比比皆是,“营造轻松的课堂氛围,也需要一些技巧”,张玉东针对所要讲授的知识点,选择与学生生活相贴合的案例,授课内容不仅更加直白明晰,而且还会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张老师的教学方式深受学生喜爱,先后获评“tyc1286太阳集团优秀导师”“tyc1286太阳集团法学院我最喜爱的五位老师”。“张老师的课不仅为我们带来了前沿的理论和知识,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进一步锤炼和塑造法律人所应当具备的法律思维的绝佳平台。这种卓有成效的授课效果,除了要归功于张老师渊博的民法理论素养之外,还离不开他循循善诱的启发式教学模式以及不厌其烦地谆谆教导。”法191-1班薛航说道。


科研路上勤耕不辍

“年龄在39岁(含)以下,须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正式出版、发表、完成过5项(含)以上重要科研成果”“获得过至少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第一作者)或至少2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三等奖(第一作者)”......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评选条件虽然“严苛”,但年轻有为的张玉东在科研路上勤耕不辍所结出的累累硕果,成为他成功获得此奖的关键。

自工作以来,张玉东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比较法研究》《法学论坛》等刊物发表各类文章3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论文10余篇,2篇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1篇文章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全文转载。出版译著《奥地利民法概论——与德国法相比较》1部,合作出版《转型社会中人防的法制建设》等著作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利他救助的法理基础及其制度构建研究》《利润剥夺请求权的理论基础及制度运行研究》2项,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纯粹不作为侵权研究》1项,山东省教育厅课题及其他各类课题3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厅级课题12项。

他参与撰写《房地产法》《物权法案例教程》《侵权责任法案例教程》等法学教材6部,其中国家级统编规划教材1部,发表教学改革论文3篇。主持山东省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法律方法与理论基础”融合视域下的侵权法学案例库建设与应用》1项,tyc1286太阳集团教学改革项目1项,参与山东省教育厅及tyc1286太阳集团教学改革项目3项。荣获各类科研及教学奖励共9项,其中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厅级一等奖2项,校级一等奖2项。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参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专家建议稿2部,相关建议呈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等部门。

张玉东先后赴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奥地利国家科学院欧洲侵权法研究院及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进行访问学习。2014年受聘担任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研究员,2020年受聘为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成员。

“因为客观上存在一些考核的因素,在科研上会有一些压力,但我个人感觉,从事科研更大的驱动力在于兴趣,自己有将问题搞清楚的冲动和意愿。当然,因为大家兴趣点不同,研究领域会有差别,科研产出也会有所不同。”谈及教学和科研,张玉东表示,“就民法而言,如果长期不搞科研,就不会了解前沿性的理论,教学内容也很难有实质性更新。相反,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提问会促使我重新思考,在课下充分研究最终形成了科研论文。”


讲好育人这一课

“教师不仅要讲好专业课,还要讲好育人这一课,让学生得到优秀品德和文化素养的熏陶,为其成为一个大写的人打下扎实的基础。”张玉东在民法课程的讲授中,将思政元素贯穿课堂全过程。“在我国的民法制度中贯穿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学生在学习民法的过程中,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核也会浸润到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之中。”

相比于言传,张玉东更注重身教。“一位老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不断努力,对待学术严肃认真,他的学生是可以感受到的,这无形之中会给学生以影响。”之所以持有这样的观点并一直这样做,是因为张玉东有着深刻地体验。在烟大读研时,房绍坤老师是张玉东的导师,房老师在大年三十仍不休息,一个人在办公室写文章。在张玉东读博时,郭明瑞老师是其导师,郭老师无论寒暑、是否周末,都坚持每天到办公室写作、笔耕不辍。正是因为这两位法学名家日复一日地努力深深地感染了张玉东。12年来,张玉东也将勤奋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希望用实际行动对学生产生积极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张玉东十分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对学生一定要多关心、多爱护,尤其是本科生,在他们迷茫的时候,老师的关心将对他们起到积极的作用。”时常会有学生到张玉东的办公室,他们天南海北地聊,不限于学术,也包括考研择校、学习方法、毕业择业以及一些人生中的困惑。对于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张玉东会请他们做一些课题资料的收集工作,然后付一部分劳务费用,为他们提供帮助。张玉东也会奖励自己所教课程期末考试前十名的学生一些书籍,鼓励他们多读书、多思考。

张玉东曾告诉学生,要做一个温和、善良、努力的人。理性与温度并存是法律的特点,也是张玉东一直的追求。